徐安委办发〔2010〕1号
关于全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确保世博安全的有关工作要求,从现在起,全区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会〔2010〕3号)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本区实际,对大检查活动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安全服务世博为主线,以重要区域、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单位为重点,围绕“抓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严执法、保世博”,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突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为世博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废品回收站、各类市场、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厂房出租、地下空间、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事故易发企业和世博会活动、接待场馆及周边的重要企业。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企业方面,突出五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 2.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前期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尚未完成的是否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并采取预控措施等,确保整改到位。 3.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世博会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世博安保工作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世博期间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以及各级领导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各部门、各单位,突出五方面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和大检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情况。 2.安全监管和执法情况。包括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有关世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4.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等工作推进情况。 5.应急管理方面。加强应急力量准备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等应急机制建设情况。 三、组织方式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监督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集团公司负责各自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务必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实施步骤 这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区域重点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行业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检查组织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检自改阶段: 即日起至4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督促检查阶段: 4月下旬,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开展重点抽查,及时督促企业针对自查、互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 5月5日至15日,区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对本区的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基层和企业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帮助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废品回收站、各类市场、地下空间等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防部门严格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大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和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整治力度,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特别是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大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加大对宾馆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安全监察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各类市场、废品回收站的安全检查。民防部门要结合早期公用民防工程治理及对公众开放的地下空间经营业态的调整,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各街道、镇、集团公司要加强各自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围绕各自领域重点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严格执法。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凡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认真对本部门、本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大检查方案和总结报告分别于4月20日和5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按照上海世博安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发事故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上海市徐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田军 陶福妹54253760,传真:64860711 Email: tfm@xh.sh.cn或ajj@xh.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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